天利科技(3003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熟悉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1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 3 名,其中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并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还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