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600615)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