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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股份(600615)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子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