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 定的良性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 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