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