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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证监会、财 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管理,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并批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条 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以下可简称"内控评价"),是指公司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管理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 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 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 制设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