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 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1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