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 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