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30002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无形资 产及其他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 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包括增资或减资)、证券投资及其衍 生品交易、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公司的境内、境外投资事项,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独资、与他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 投资或合作开发项目; (二)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