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300024) - 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与公司 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