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控股(603409)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汇通控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804 号 致: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贵公司(下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天禾")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天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公司 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 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经核查,会议通知的公告时间系会议召开时间的 15 日前。 5、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