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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60059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
TELLHOWTELLHOW(SH:600590)2025-07-16 10: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五条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 1 / 8 第一条 为规范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泰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