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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002793)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现行有效的《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