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603062)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16 日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2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公司章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