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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603062)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本工作细则第三 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 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