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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603062)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麦加 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其中至少包括1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