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康众数字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