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静)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提名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静女士为安徽舜禹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