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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3015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SHUNYU WATERSHUNYU WATER(SZ:301519)2025-07-16 12: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