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统联精密(688210)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公司依据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 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