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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SMEISMEI(SZ:300456)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不得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业务,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