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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7月)
SMEISMEI(SZ:300456)2025-07-16 13:02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书 面授权、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磁盘、影音影 像资料、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