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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SMEISMEI(SZ:300456)2025-07-16 13:0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规定在 60 日内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60 日内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人数未 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人力资源及 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委员会的要求积极协助其开展工作。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