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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二零二五年 月 (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并参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附属企业。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的,其配偶及子女。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第五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