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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 总经理工作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 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以设副总经理。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经理 人员。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主要职权为: (1)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 副总经理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2)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董事会批准,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 第 1 页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