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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与监督,保证企 业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 本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 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 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