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 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 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并应依照本制度及 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 各项制度规定。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 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子公司的治 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