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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600303) - 曙光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 受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 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08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 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 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