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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
2025-07-18 09:4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政策 (2025 年 7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 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规则》(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监管要求的规定,制定本政策。 第三条 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将其甄选、提名及委任本公司董事的责任及权力授予本公司提 名委员会。在不影响提名委员会于其职权范围内所列出的权力及职责下,甄选并委 任董事的最终责任由全体董事承担。 第二章 董事的提名及委任 第五条 在评估及挑选候选人担任董事时,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考虑下 列准则: (一) 品格与诚实。 (二) 资格,包括专业资格、技巧、知识及与本公司业务及策略相关的经验, 以及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