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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7-18 09:4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合规事务。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董事会秘书,除特别指出外,包括《上市规则》下的"董 事会秘书"职务和《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职务,以下统称为"董事 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