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的规 定,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公司奉行向股东公平披露资料和与股东坦诚沟通的基本原则。本政 策所载条文旨在确保本公司股东,包括个人及机构股东(以下统称"股东"),及 在适当情况下包括一般投资人士,均可适时取得全面、相同及容易理解的本公司资 料(包括其财务表现、战略目标及计划、重大发展、管治及风险概况),一方面使 股东可在知情情况下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也让股东及投资人士与本公司加强沟通。 就本政策而言,"投资人士"包括本公司的准投资者,以及就本公司表现进行报告 及分析的分析员。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2025 年 7 月修订) 1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持续与股东及投资人士保持沟通,并定期审阅股东 通讯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