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对上报的信息和材料予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其处理方式。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将需要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