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正裕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 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