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工作细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