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兴福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投资于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