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 效控制和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及质押等;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 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 准方可实施,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 互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 位提供担保: - 1 - (一)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 单位; (三)与本公司有互保往来业务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