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 构,由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进行管理。主要负责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1 - 第五条 本议事规则对全体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列席董事会 会议的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 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或更换。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