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福科技(3015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九江德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