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600967)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00160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8610)85407666 邮编:100022 网址:www.deheheng.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北京银泰中心 C 座 11 层、12 层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00160号 致: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