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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HaisumHaisum(SZ:002116)2025-07-18 10:46

修订前: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 事 会 修订后:第八条 公司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025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事项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 另行通知。 章程修正案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工作安排,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拟由公司总裁担任。据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八条 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