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15 楼 T61 邮政编码: 200120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T61, 15/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致: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5)第 SHF2022023-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以及会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