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0021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确定。 第四条 对于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 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原有的薪酬水平及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效益相适应的原则; (二)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和构成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 10 万元;非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 经营管理的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 5 万元。 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