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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证通(0021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SZZTSZZT(SZ:002197)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性,防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内幕 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 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