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证通(0021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SZZTSZZT(SZ:002197)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 事成员主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 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本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 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