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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证通(0021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SZZTSZZT(SZ:002197)2025-07-18 11:01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督促 处理方案的执行。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责任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