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0021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主任委员负责 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的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