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 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 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与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