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二〇二五年七月修订 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享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经理 的权利并履行经理的职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施 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三条 总经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经理的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二)公司章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