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 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 技术诀窍、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修订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有价证券及衍生品。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 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