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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 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和《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